本縣首先由彰化市於106年1月3日開始實施路邊停車收費;鹿港鎮於106年1月21日實施路邊停車收費;員林市於106年5月20日實施路邊停車收費;和美鎮於110年4月15日實施路邊停車收費;北斗鎮於110年5月10日實施路邊停車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