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彰化縣鹿港鎮路邊停車場新增1處收費地點,並自112年4月1日起開始實施收費

2023-04-12

主旨:公告彰化縣鹿港鎮路邊停車場新增1處收費地點,並自112年4月1日起開始實施收費。

依據:

一、停車場法第12及第13條。

二、彰化縣公有公共停車場收費及管理自治條例第13條。

三、彰化縣政府112年2月24日府交管字第1120070349號函。

公告事項:

一、新增收費設置地點:光復路(中山路至復興南路交叉口),新增34格收費汽車停車格位。

二、停車總類:小型車及大型重型機車。

三、收費時間:全年無休,每日上午7時至下午8時止,除彰化縣政府依據天然災害停止上班及上課作業辦法」發布停止上班時間外。

四、收費方式:由收費員巡查並使用彰化縣政府PDA機具開立繳費單。

五、費率:

(一)每小時20元,如停車時間未達1小時,以1小時計算。

(二)身心障礙者使用車輛,並貼有政府機關核發之身心障礙者専用停車位識別證者或患掛身心障礙者専用牌照者,

且停放於身心障礙者専用停車位之車辆,給予同一停車格每日1次前2小時半價優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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